我男朋友早就和他老婆没有感情了,现在又认识了我,他们之前没有领结婚证的,他和他老婆协议离婚她不同意,还说要赔偿青春损失费,到法院准备办起诉的时候法院说要当地民政局出没有拿结婚证的证明,但当地民政局与户口本上有写明配偶是她为由,不肯出证明,现在怎么办?他们只是户口上
我们是真心相爱,他家里人也因为他老婆太野蛮不孝顺而不喜欢她,而他老婆现在是得不到了也不愿意让别人得到,总是在想方设法拖住他,我们又不想伤害她,我真的很烦,拜托各位懂得法律的人来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我不是第三者,我们是在他们感情破裂之后大半年才认识的,只不过他老婆不懂法律,心胸又狭窄,所以心里觉得不甘心,我们是想以后不再有纠缠,所以才来寻求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