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30
你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三十天的通知期满你就可以走人。公司无权对你的辞职申请加以拒绝,并且应当按照规定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予办理,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第2个回答  2019-05-16
劳动法就是保护劳动者的,若是劳动局都不受理的话你连劳动局一起告上法院,我相信总有人会站出来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请问你的劳动合同是签了几年的,如果是一年,用人单位就是违法,可以告他!还有劳动者试用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能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6-08-27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证据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4个回答  2010-04-03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即可走人。
第5个回答  2010-04-03
根据你在公司工作时,1、有没有条约规定。2、公司有没有明文“辞职押金就不退”制度章程。有合同是为正当,否则为企业违规操作,可以似为非法。押一个月工资的情况是企业一般做法,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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