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有义务赡养吗?

就是父母生而不养送给别人了,我想问下这样子女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第1个回答  2012-03-16
没有赡养义务。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毕华宝律师
第2个回答  2019-03-29
如果构成收养关系的话,就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m)
第3个回答  2018-07-10
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真是颠倒黑白,助纣为虐,长此以往,会有更多的父母不顾廉耻,毫无责任,把生孩子当成盈利的手段,好吃懒做也可以理所当然。理是从两面说的,不欠账却要还钱,这是一种畸形的社会动态,与父子关系加剧矛盾,积怨太深,甚至酿成血案。与社会,正义不能伸张,敢怒不敢言,分明也是欺压良善。即便子女不记前嫌,也该是情分,而不是义务。不能让一方流血流泪,默默忍受,长期压抑。恶性循环,希望法律公平公正,邪恶不能助长,这跟泰国的强奸罪有什么区别?犯罪率的增多都是不能从源头上制止,要让人们明白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春种秋收才是自然规律。
第4个回答  2019-05-04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赡养老人属于法定义务。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最后!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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