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
按照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统筹基金部分现收现付,实现互助共济和代际供养;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完全积累,实现存钱防老和自我供养。
如果统筹账户继续占用个人账户基金,势必持续存在“空账”运行,部分积累制便成了现收现付制,不但违背了改革的初衷,也弱化了个人账户的养老功能,存在较大的“空账”风险。
2、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存钱防老”和化解经济波动风险的需要。
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财力还不够强大,由于计划生育等原因老龄化问题也比较严峻,因经济波动而影响养老金支付的压力较大,
光靠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制度进行养老将面临较大风险,应当未雨绸缪,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形成个人缴费的完全积累。
3、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需要。
通过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适度地运营增值,有利于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抗风险能力。如果一直是“统账不分”的空账态势,容易弱化保障功能,不利于形成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4、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有经济可行性。
只要各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再适当动用现有的结余基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财力上不成问题。
扩展资料:
养老金并轨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 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 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3、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