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权债务的法律咨询

我09年05月27日被逼迫写了一张2500元的欠条,上面写的是到09月01日还,而且他把我的手机和身份证都拿走了,也没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我说那我怎么联系他,他说到时候会联系我。可是到现在,他也没联系我,因为上面有高利贷(1天250元),我现在很害怕,因为他知道我家有套房子,所以才逼我写高利贷,可那房子是我父母的,他是不是想放高利贷骗房子呢?我就死也不能把父母的房子给他。如果到时候打官司的话,我胜算有多大呢?谢谢各位帮忙。我就10个财富了,都给你们了。
当时是因为形势,我不得不写这欠条,不写我更麻烦。我的意思是他要2500元,我可以给他,想用这种方法骗高利贷,我死都不会把父母的房子给他。

第1个回答  2009-12-13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是:1.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2.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3.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由下列三要素构成的: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依《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因此,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为民事主体。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例如国家是国家财产的所有人,是国债的债务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因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总是基于一定的对象而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的的,没有客体,民事权利义务就会落空,也就是失去意义。所以,客体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经国家法律确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内容,若仅有主体而没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当然就构不成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是指法律允许为一定民事行为的可能性;民事义务是指按法律或他人的要求为一定民事行为或不为一定民事行为的必要性。民事权利和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中起主导作用的要素,决定着法律关系的性质。例如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的不同,就是因为主体的权利义务的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因为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成立民事法律关系;上述三要素相互联系不可缺少,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不再是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了,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发生了变化。

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是民法学的核心,民法总论是确定民事法律关系共同性问题的理论,民法学分论则是研究各种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可以说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
第2个回答  2009-12-12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你的情形符合第三项,此行为无效。
只要能证明“胁迫”,就对你很有力。退一步,你不能证明上述事实,民间借贷法律也只保护4倍银行利率以内的民间借贷利息。高于部分是不予支持的。
至于你说房子是你父母的,是不是说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是那样的话,房子他就不可能得到。
胜算很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2-12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第4个回答  2009-12-11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只要能证明“胁迫”,就赢了。况且法律只保护4倍银行利率以内的民间借贷利息。
第5个回答  2009-12-11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借条中关于利息的约定无效!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借条!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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