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以上可以作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吗?

在单位工作十几年了,想作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吗?

第1个回答  2019-12-28
工作十年以上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9-12-28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3个回答  2019-12-28
 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多方式,以下分别介绍: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等。
  (4)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非因工受伤或生病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6)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7)若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金额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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