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26
房子如果是双方婚前共有财产加上你的名字无可厚非,不觉得过分而且那样做也很合理。如果不是共有财产那么无论男女方都应以自愿为原则。
第2个回答 2017-11-08
很简单!男方不想加你名字说明担心以后 万一出现不好的情况 他们的获利,换个说法就是在乎自己的利益,男方家没有结婚之前就这样自私,以后你必然不会好受!而且你家也出钱了 我觉得该加!不然属于婚前财产 不属于你 你家钱白花!
第3个回答 2012-09-25
不过分,因为不麻烦。纯粹看你俩感情有多好了,婚前的房子没你名字的话,离婚的话确实没保障哦。
第4个回答 2012-09-25
我觉得这个问题一点都不过分。购房款有没有你家这边的钱,如果有,就好办了,直接告诉你男朋友,购房款两家都出了钱,不管比例如何,那房产证上就要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没有你家这边的钱,那就跟你男朋友慢慢地心平气和的谈,谈不拢那就分吧,如果一个男人还没结婚,就把身外之物看的比你还重,那这个男人不要也罢。
第5个回答 2017-11-16
要求是不过分
前提是你能与男方共同承担房子的花费,也就是29万。
如果你肯出一半或者是10万以上就有资格提出这个要求(贷款可以两个人一起偿还债务)
如果你要是没有能力承担这个支付金额,人家肯定会认为你是为了钱或者是房子才结婚的,这样对方家长肯定会厌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