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09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对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没有规定。但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09
每月不超过36小时,每天不超过1小时。否则就是超时加班。按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一般处100元/小时的行政处罚。其它省份如何处罚可以参考各省的劳动监察条例。如企业发生违法强迫加班等不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改正。
第3个回答 2013-06-09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