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从2012年在纺织厂看喷气,大约看了不到半年嗓子哑了,当时以为是上火,没在意,就随便拿了些药吃着,看着轻了,就不管了。直到今年2013年5月份实在是说不去出话了,去检查一看,声带结瘤,甲腺发炎并带有绿色水泡,身上有暗斑(其他员工也有暗斑),打算和厂里说说辞职不干了,可是厂里不同意,当时并未签合同。如果我对象强行不去恐怕会影响我对象的工资,因为厂里不按时发工资,老是到年底清。至今厂里还有一万多块钱没发,请好心律师帮帮忙,我们如何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
谢谢!我们乡镇纺织厂 都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回不会以此为借口,说这不是理由?
追答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超过30天的,必须签合同,不签合同就要给双倍工资,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其他情节一般都支持。我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在我们这里过去这种事很多,后来一个两个都来要双倍工资,我们就长记性了。你们既然都有这个问题,多联合点人,弄一个群体性纠纷,一般都考虑社会影响,不太敢欺负劳动者的。
追问现在的人不团结的,都怕给自己找麻烦,劳动者的懦弱,引来了有钱有势的人的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