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警停车场收费国家有明文规定吗

如题所述

  有的,具体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明确对此有规定,其第二十六条就是关于扣车停车费的,其中谈到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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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该停车场如果说是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则是合理的;如果是行政管理性确的,并且在交警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期间内,则是不可以收取费用的。但在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后,交警就无权过问扣留事故车辆了,那么,如果是到这时,你再不提走,则是要收费了。但如果你的继续存车是因为“保险公司的不作为,迟迟没能解决”造成的,那么,该停车费损失可以要保险公司赔偿。当然,这必须是你胜诉的前提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9
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扣押、暂扣物品,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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