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关于病假和事假怎么说的?会扣除工资吗?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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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病假,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支付劳动者病假,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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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3
未详谈,从合理角度上因私事假一般是不发工资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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