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今天去寺庙烧香,在我作揖的时候,正好斜前方的小孩转身过来,香头戳到了眼睛。现在经过在眼科医院检查,洗掉了香灰,但眼球上面个白色的痕迹。明天要去复查。对方要我负全责。但我认为在烧香的地方,大家都闭着眼睛,谁也不知道前面有谁,对方小孩的监护人也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我们愿承担部分责任,但不是全责。请问这个意外伤害的责任如何界定?假如对方的小孩以后眼睛有问题,难道我们要一直对其负责?
请问烧香的时候,都闭着眼睛,从哪里明知道前面有小孩?我描述是出了事情后才知道的站位。
追答发生这种损害事情,这个小孩一定事先在那里,不然不会从天而降。这个对吧,而且离你不是很远,不然怎么可能伤害到他。所以,可以推定,小孩就在你身边。这就是你应当知道。
因为这个事怀情不是编造的,是真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