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不一定犯重婚罪。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如果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则构成事实重婚,应以刑法258条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依法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明知同居对象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同居或结婚,则构成破坏军婚罪,依据刑法259条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扩展资料
重婚罪重要案例
2013年5月,38岁未婚福建籍男子陈某听朋友建议,经境外一家婚姻中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16岁的陈氏雪绒,前后花费约4万多元。陈某将该名女子带回福建建瓯并领取结婚证。
2013年11月,陈氏雪绒以家人生病想回家看看为由,经陈某同意回到越南。但她回越南后,又以婆婆对她不好为由,一直不肯回到陈某身边。无奈的陈某只能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她聊天。
2014年初,陈某通过微信看到陈氏雪绒的一张照片,上面出现“遂昌”地名。心存疑虑的陈某拨通妻子电话,并从其口中得知其确实在遂昌。
陈某立即驱车来到浙江丽水遂昌县,在3月找到陈氏雪绒并得知其在未和自己离婚的情况下于2013年11月与遂昌男子张某领取结婚证,并已怀孕。
于是,人财两空的陈某报警。陈氏雪绒归案后供述了自己重婚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陈氏雪绒在中国有配偶且尚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氏雪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婚罪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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