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让我过性生活,我可以诉讼离婚吗

在结婚的三年里,每次我向妻子提出要过性生活的要求时,却遭到推三阻四的结果,而且每次在一起过性生活时,她都用力咬我的胳膊,我实在接受不了那样的夫妻生活。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能提出离婚吗

这个恐怕不行,但可以生育为由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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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9
可以。性生活不和谐是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第2个回答  2013-07-29
可以提出离婚呀,如果她不同意,只要你们在两年之内没有过性生活就可以正试离婚,意思就是说分居两年就可以离了
第3个回答  2013-07-29
这个问题不应该涉及到离婚,应该从两个人身上找原因,是不是有什么生理上还是心里上的疾病。如果都不是就得看感情上是否合得来,和不来那就得离婚。但离婚的理由并不是能否过性生活,而是感情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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