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外遇,女方起诉离婚可分得多少财产?

男方未婚时个人有400万财产,与女方结婚5年后,男方的能力使资产增加到1000万,这时男方有了外遇,被女方发现并起诉离婚,女方可分得多少财产?是(1000-400)/2=300万吗?

《婚姻法》并没有引进“照顾无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制度,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让对婚姻关系破裂有过错的一方付出代价,平衡法律上双方权利的失衡,法院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往往会向无过错方倾斜,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还在,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还在。因此,男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适当的照顾你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但一般情况下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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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5
对于你的问题,婚前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离婚时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形平均分割,如果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作为无过错方你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
第2个回答  2013-08-25
如果婚后取得的财产为600万元,原则上夫妻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女方可分得300万。
如果女方能够证明男方是过错方(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则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过错方应当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则女方可以多分共同财产,即分得的金额可能超过300万。
第3个回答  2013-08-25
你好。
这1000万都是钱还是包括房产在内,如果有房产,是谁的名字?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2】鉴于你丈夫有过错,你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须提供证据。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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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8-25
举证责任不在你,你就提出1000万平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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