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有无继承权

双方同居近十年 一直未办理结婚证 男方意外死亡 两人有一养女在男方户口下 请问女方有无抚恤金的继承权
如无 财产应如何分配

说到事实婚姻,首先要解释一下何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那么,事实婚姻现在是否还存在?是否还有效?将是涉及到有无继承权的关键问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与第六条,对该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第五条说(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简单说,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形成了事实婚姻的,这时有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对另一方当然是有继承权的。但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就不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就当然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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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0
养女也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你们没有结婚登记,法律不承认同居关系。你可能就没有继承权。除非你们是94年以前在一起的,并且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才可以享有继承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30
你们的同居关系,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女方没有继承权。

如果孩子与该男子形成抚养关系,则孩子有相应的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3-08-30
女方没有,但是孩子有。前提是该女儿确实是男方的。
第4个回答  2013-08-30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你们已经同居近十年,法院会认定你们为夫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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