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7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解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第九条,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一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可见带薪年假都是休当年度的。
第3个回答 2013-03-26
当年年假一般在本自然年度内休完。
第4个回答 2014-12-22
误解吧?
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的下一个自然年开始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比如:2012年某月某日(如:2月28日)开始上班工作,那么2013年某月某(如:2月28日)满一年,此后的第二个自然年也即2014年1月1日起,才可以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的!
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度享受,跨年度的除非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事前互相沟通同意后才能生效的,否则“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