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辞退员工,在A公司签的合同,在B公司上班,现在两个公司分裂了,半年后把我辞退了,有什么补偿

2011年5月和这个公司A正式签的合同,但是我是在B公司上班,两个公司是一起的,性质也是一样,只是起了两个名字,法人不一样,去年9月两个公司正式分裂开 ,我去了A公司,之前也是签了他公司合同,承诺给我的待遇,一直没实现,而且最压我工资,现在解雇我,我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如果我现在是底薪2500,补偿金是多少,社保一直是A公司交的,去年9月前,工资是B公司发的

相当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如果是没有法定理由非法解除的话,是四倍。

不是算你现在的,是之前12个月的总收入除以12得出平均数。非法解除是赔偿金,是这个平均数的四倍。追问

但是这个A公司会说我是去年9月才正式在他那里上班的,之前虽然签了合同,但是他说在我是在B公司上班,不关他的事

追答

两个公司应当是合署办公吧?是谁给您发的工资?转账还是现金?

追问

但是去年9月前是B公司发的工资,A公司买的社保

追答

嗯,这样的话足以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A公司的理由不成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26
法人不一样怎么能可能是一样的公司。公司的法人不一样,公司承担的责任也是独立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6
如果你同意去B公司,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两家公司属于同一法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被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在生活中两家公司的工作应继续以年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应计算出的工作经验。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两个单位属于同一法律实体,因此还是应该被视为同一个单位,让你去B公司,单位不能与你再约定试用期。如果您不同意的B单位,你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原单位不降低你的治疗,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