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理应该算首套房,因为你以前从未持有过属于你本人的房屋产权证。你父母虽然有产权房,但这次仅仅是以共同还款人的身份出现在借款合同中,主体是你而不是你父母,你父母在借款关系中相当于保证人(当然前提是你能按时足额还款)。
另外,是否首套房认定问题,要看你所指向的意图和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享受财政性补贴,那么应该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为准,也就是以产权证所载名称确定。如果是享受贷款利率优惠的话,当然是以商业银行认定为准,如果银行经办人员认定为非首套房,你可以找客户经理的部门负责人甚至其上司以探讨、请教和恳求的态度希望改变认定结论,特别强调注意方式方法,tc太大了,没办法的事。
我是用心回答你的提问了,最后祝你心想事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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