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明确告知客户须限期使用的奖励积分外,其它所有积分的有效期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三年为一个有效期实行滚动清零,每年12月底执行。即客户在第一年获得的积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之前使用都有效。如客户2009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将到2011年12月为止;2010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将到2012年12月为止……以此类推。客户在使用积分时,先产生的积分先使用,使客户的积分使用期得到尽可能地延长。谢谢您对电信产品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以上信息没有解决您的问题,也可登录广东电信手机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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