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要求入职报到的时候提供:1/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 提供最近一家单位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加盖公章)或银行开具的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帐单;我当时和苏州这家公司只签了三方协议没去工作,档案在人力资源中心,户口也是因为这家没有集体户口所以放在园区人力资源中心了。档案和户口会有以前公司的名字吧?和新公司说是没有工作过,现在不提供这两项碍事吗?如果要调档案户口会有影响吗?要和新公司说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