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

我公司原来计算工资没按劳动法规定在做也没签定劳动合同,没社保,月薪固定。如保洁:800元/月,月休二天,前几天劳动保障监察找上门来了,要我公司报送几项材料,其中有:工资表,考勤记录,如果按我公司自己原来做的考勤及工资表去交是肯定不行的,因为我公司做的考勤是如保洁:上满29天为满勤,有满勤奖,而劳动法规定不用29天为满勤吧,具体几天我不太清楚,工资也是一样,800元一个月是基本工资,现在既然要我们交肯定我们要体现在800元里,也得证明我们这些操作没违反劳动法,也就是要改如650为基本工资,多少为社保等等,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这些,才能符合劳动法,请专业人士指教???
是不是啊,没人回答???

你是在哪个城市?
我在北京我就拿北京来给你作为例子说吧:
首先你给你的保洁是800/月,首先这样你肯定已经违反《劳动基准法》(关于劳动时间的法律)了,比如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是730/月,你这样肯定已经是违反了劳动法了,而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最低工资如果是600,那样你可以说每天是27(22天上班时间),而剩下她多上班的6天是双倍
工资,你们可以拿一个22天工资+6天加班工资的工资表给劳动监察部门看,这已经是最好的补救措施了,至于社保不管你工资是多少,都没法在工资中体现出来的!如果监察查你你就必须交!

顺便给你说说我们公司的办法:
对于保洁这样的职位,我们的措施是一律签署一份兼职协议书,日薪25,不上班就没有当天薪水,兼职性质的员工是不用负责社保的,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事情,为了应对监察,你们可以先劝说部分员工与你们签署兼职协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