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的孩子跟了我妈5年了!他爸爸从来没有养过他!甚至连电话都不打!请问一下如果我姐姐他们离婚了!

孩子判给谁的几率比较大!因为我姐姐很在乎这个孩子!
我姐姐和他老公已经分居三年多了!她老公很过分!过年过节和平时从来都没主动和孩子联系过!也没给过孩子生活费!我们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抢夺孩子的抚养权!他们家属于陕西贫困地区!家里兄弟三人!他还不好好工作!30几岁的人了也没个正经工作!平时就上上网吃喝混日子!如果他抢夺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应该怎么办!是个男孩!

两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受以下因素影响:
(1)年龄越小越可能跟母亲,因为通常认为母亲更方便照顾幼儿;
(2)经济能力好的可能优先——如果诉讼,建议准备好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但凡事有利有弊,一旦没拿到抚养权,这个证明可能会成为被对方要求支付更多抚养费的理据;
(3)教育能力好的优先——例如是否受过高等教育,或曾获得某些嘉奖,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职业、公共领域(如道德标兵、十佳市民之类);
(4)有健康的父母持续协助抚养小孩的优先;
(5)一方没有子女而另外一方有子女的,没子女的优先;
其他参阅以下法条。总之,要以小孩的最大利益为皈依,综合考虑经济能力(能养活、养好)、教育能力(能教好)及已经形成的家庭情感等因素。

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参考资料:余延满:《亲属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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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0
只要你说的是事实,那么你们完全没有必要害怕。
且不说这个人基本上没有可能和你姐姐争夺抚养权,就算争夺,也是想要挟点好处而已。比如不给抚养费!这一点,你们最终可以让步,但刚开始的时候非但不能让步,还要要求他支付这几年的抚养费,最后逼着他主动申明放弃抚养权。要知道,就算法院判决他付抚养费,他也基本上不会执行,将来都是双方口角,和生活中仇恨的导火索,所以,算了,能放过去就放过去,双方一刀两断,不再往来最好!

可以这么说,你姐姐一定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除非她本人放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0
从法律的角度会判给你姐夫,但从你姐夫现在的态度来看,他可能不会争取孩子,即使将来会争取,但从抚养权与能力上来说,它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
第3个回答  2012-12-21
由于孩子的爸爸没有正经工作,即没有抚养能力,又多年没管过孩子,法院不可能将孩子判给他。不过,孩子的母亲一定要有抚养能力。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2-12-21
应该是判给你姐姐,听你这样说,小孩的爸爸更本都不会争这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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