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不服可以上诉吗?

如题所述

仲裁裁决有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是哪一种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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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2
【1】对非劳动经济纠纷不服裁定,只有三项,可以去二审法院上诉。
1、不予以受理案件;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的。
【2】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40条。
【3】从收到一审裁定书10日内,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
【4】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47条。
【5】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不服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劳动者要在15日内向当地一审法院上诉;
用人单位从收到裁决书后之日起,不服仲裁裁定的,
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6】根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和第49条。
【7】《一裁终局》的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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