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2-28
您好,无论是您动手打老公,还是老公还手打您,这都不是和谐家风所倡导的家庭文明行为。家庭暴力无法解决婚姻中的实质性矛盾问题,并且家暴也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家庭暴露还有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违反刑法的后果。当然,我们不希望您使用家暴,不过如果当您再次面临家庭暴力时,您可以及时报警,以最快的速度减少危险情况的发生。
如果您对婚姻的走向产生了想法,我们可以从法律层面为您提供法律建议。首先就离婚而言
在我国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个回答 2018-10-25
打架就离婚,日子怎么过?但你考虑到是为什么打架没有,在生活中的纠纷是谁存在过错或不当?离婚不是儿戏,不可以轻易的迈出这一步。家庭婚姻关系需要磨合,在这个磨合期难免产生摩擦,这是正常的,随着双方的忍让、克制、接受,也就会产生融合剂了,日子会越过越有滋味了。
第3个回答 2019-06-18
如果你们没有孩子,感情还不是很深的话,还是离了吧!等你成熟点了再结婚,谁规定的女的可以随便打男的,男的不能还手,凭什么呢?就凭他爱你让着你就让你这莫肆无忌惮吗?赶紧放手,让他去找更好的女人吧!你这种吵架先动手打别人不让别人还手的女的就是家庭惯出来的!
第4个回答 2020-11-10
很多女人的确会支持这种观点“女人打男人,不算家暴”。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因为我们是女人,女人是弱者,弱者对强者的暴力,只是反抗,不算是暴力!”
这种“女性应该被优待”的思想看上去很“女权”,但其实是一种“男权思想”。
因为它其实迎合了男权社会的观念:女人,你的名字就叫“弱者”。
很多女人都很认同这种观念:因为我们女人生活在“男权社会”,男女不平等!
工作上,我们同工不同酬,有无形的“晋升玻璃天花板”;
在情感中,我们要遭受生育之苦,家庭工作都要一肩挑,男人却可以做甩手掌柜,
人老珠黄了,还要害怕被男人出轨抛弃,女人一生如此命苦,那么有一点儿“优待”,有什么错吗?
错了,大错特错了。
错在哪呢?
我们改变这个男权社会,不是把自己弄成“精神残疾”,等着男人居高临下地施舍同情,永远把你当弱者供养;
而是要作为平等的主体,争取我们本来应该有的权利!
我们反对“男权”,反对的是“不平等”,反对的是一方剥夺了另一方的利益。
而你这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家暴,其实还是“男权思维”:
我是弱者,所以你要让着我;我是巨婴,所以你要供养我;
我是公主,你要做仆人!
我告诉你:情感中唯一的规律就是:
谁也别想占谁的便宜。
有恩未必会偿,
但有仇必然会报,
不信?
那就等着瞧。
所有的“作”,都是有代价的。
感情如果是靠“忍”来维系的,那么它的下场多半是狗血的。
所有在感情中想做“小公主”的,下场往往都很惨。
我们还是争点儿气,做个大女主吧,
谁也别欺负谁,谁也别想要特殊待遇,谁也别占谁便宜,
就平等相待,双赢相爱,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