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情况,上24小时休72小时的工作安排是否符合劳动法,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因为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是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所以如果上24小时休72小时的工作安排经属于生产特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是符合劳动法的,如果不属于生产特点,也没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