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家八年没钱寄回家也没有回家看过小孩,因为第一代身份证过期,第二代身份证是她离家前办的出去时还没有发下来所以她出走时没有拿到第二代身份证。现在回来问我要第二代身份证和办理离婚手续,我要她付给我小孩的抚养费,她没有钱给我,说打一张欠条给我等有钱给我,我也同意但是必须有她娘家人担保同意才行,可是她娘家人不给她担保,你说她家里都不相信她、我也不相信她,因为我知道把身份证给她到时找她的人都找不到。就象那八年里都不知道她在那里。所以我没有把身份证给她,请问我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吗?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我的这件事情。如果通过法院来解决我知道我一分钱都拿不到。因为她死活不给你我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