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和法院诉讼离婚,法律上规定夫妻分居两年且感情不和的,经过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可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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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涡阳一男子起诉妻子重婚
高某是涡阳县花沟镇人,因其与丈夫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多次找其丈夫协商离婚,对方不同意。高某无奈之下,也想过起诉离婚,但觉得太麻烦,离婚的事就不了了之了。后来,高某无意间听邻居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
于是,2015年4月份,她带上行李离家出走,在今年7月份回到丈夫的家中,告诉丈夫他们已经分居两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并且自己也有了心上人,打算和别人结婚,谁知丈夫要起诉她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只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换句话说,如果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判决离婚。并不是说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针对高某的情况,我所建议,高某应先起诉至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我国婚姻法上还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离婚毕竟需要法定程序,须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孙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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