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思明区一家公司工作,我因为在外省所以是打电话辞职的,电话里那人也同意我辞职了。第一次打电话要工资她说因为我辞职财务没准备我工资,说她去查一下结给我,看是打卡上还是怎样。结果一直没动静。之后我又打电话给她,她又说老板说我这样辞职以后他们那边很忙,所以从我辞职后那些天要扣我的工资,这样一扣就没多少钱了,她说再帮我问下。(老板是她老公)在之后还是一直没动静,我又打电话给老板,答复就是我没提前一个月辞职给公司带来什么损失,所以不给钱。说我可以通过仲裁,他们错了照样赔偿。大概就是这样了,求各位帮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
我还是试用期,没合同(试用了大概两个月,发了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最后一通电话我录音下来了,不知道可不可以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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