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行的公务卡一般不接受个人的申请办理,必须是公务员或相关事业单位人员所在的单位提出办理申请,然后由建行给需要办理的公务人员个人办理公务卡。只采用上门办理方式,不接受社会零星申请。
第二,首先需要单位与建行签订办卡协议,文本由建行提供。其次,单位出具办卡人员清单,加盖公章,上面应有单位编码内容。然后由办卡清单上每一人员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交与建行集体办理。
第三,公务卡一定是集体办理的。只有当增加某一人的卡片时,才会出现个人办理的情况(例如:办卡单位新增或调来了人员),但所需材料与集体办理时相同。
第四,关于公务卡分期的问题。这要看你们当地公务卡协议内容里或办卡行是否承诺了此项优惠。一般不会有手续费率上的减免。通常只是免收年费的优惠。具体情况可询问建行的办卡行。
扩展资料:
公务卡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务卡的简称,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的有关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2012年9月27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将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
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
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同时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的基本属性,提取现金免利息。
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
即公务卡能够像其他信用卡一样,由持卡人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结算并形成相关消费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务卡属于银行卡范畴,是一种现代支付结算工具。
公务卡在卡种选择、额度设定、组织申办、结算报销和支付结算的信息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于普通银行卡的专门管理制度规定,因此,公务卡又属于财政财务管理范畴。公务卡这两个属性不可分割,不能简单地将公务卡作为一种替代现金支付的结算工具来理解。
作为公务业务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公务卡操作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以后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时,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即银行的小票),例如,某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时,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出差回来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