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毕业大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我与酒店签订了合同 但只有酒店那边有合同,没有给我一份合同,现在我因个人原因想要离职,酒店必须要我干满一个月才可以走,人事那边跟我讲工资方面试用期是一个月,保险方面试用期是三个月,合理吗?
我是不是可以跟她要我之前跟她们签的合同
对的,你可以要求持有一份合同,如果说只有一份的,那就复印一份给你。
好的谢谢你。我现在大学未毕业 不在劳动法的范围内,我想问一下如果提前离职它不给我工资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