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下,主动离职也可以申请补偿金。对吗?

在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下,主动离职也可以申请补偿金。
但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主动离职反而没有补偿金了?
因为本人最近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两种选择都可以。

  在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下,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应签无固定而企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才需要给劳动者补偿金。

  单位没有违法情形,职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不管是否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0
应签无固定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才有补偿金可以拿的。追问

应签无固定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才有补偿金可以拿的。
能否帮忙在明确一点,是签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将来离职时可以有补偿金?

追答

在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情况下,而公司没有给你签订无固定期,你可以要求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21
任何时候的非企业原因的主动离职,都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2-03-21
无论订立什么合同,员工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但如果因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离职的除外。
第4个回答  2012-03-21
无论哪种情况 个人主动辞职都没有补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