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签我是否可以提出离职?

我是2000年3月到厂工作的,我原来所在的公司是2000年5月份成立的,2007年被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收购,我的工龄已经达到十年了,现在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吧,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工资是不是就可以翻倍了,要是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提出离职;离职补偿是如何补偿的?谢谢

要在同一公司,而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你提出过才行,公司是不用主动和你签订的。
你的情况比较难以认定是否是属于同一公司,要看相关证据材料才好说
如果你确实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你可以离职,并且要求补偿,补偿金额为做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已经支付过的工资要扣除),计算标准为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开始按月计算。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就是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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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9
1.你现在的情况是可以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工资没有直接关系,它所约束的是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也就是说即使签订了工资也不可能翻倍。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法律强制要求签订的,法律中只是用 (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表示。
4.因此原因离职,离职补偿金只能按照正常补偿金计算,即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补偿,一个工资为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你的情况可以获得11个月的工资补偿。
第2个回答  2010-12-29
工龄够十年是不能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还必须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满十年。详细的你因该好好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
第3个回答  2011-01-01
找相关的证人,保存好你工作证,以及任何你们公司人员手写的给你的东西。这些都可以证明你在这工作过,拿这些和他们说,叫他们给你些钱。最好不要打官司。这些小案子赢了也没意思。损敌1000自伤800,他们比你有钱能耗。现在打官司是打钱和时间 不值得,拿来要挟下交给你点钱。不行就请律师。上诉一下。但是别搞长期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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