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主动辞职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

本人今年27岁,大专毕业。
2007年8月底开始在一所民办高校任职,2008年1月26日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8月份学校将我调至公寓管理科去做公寓管理员,24小时在岗,一月只休四天。
于是本人提出辞职,辞职申请上学校非得让写因个人原因离职,否则不予办理。因为牵扯到保险这一块,所以只得签字。
但后来经过咨询才知道,学校是在2008年8月份开始才给交的社会保险,也就是说自签订合同至开始给交保险,中间有7个月的空白期。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向原单位索要补偿金?

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现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经员工多次催告后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已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九条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

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引起的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因此,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主观恶意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下,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主动辞职不可以索要补偿金,但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1、公司不予投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一条快捷、省费用的途径。
2、要提起仲裁,需要你与单位签订锻炼劳动合同。
3、你有权主张08.01-07月的社保
4、08年1月至7月,你可主张双倍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29

企业不给缴纳社保,员工能否通过自动离职,向单位索取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11-09-27
1、民办高校应当从你开始工作是起为你交纳社会保险。
2、不知开始是否签订的一年劳动合同,如果是的话,已经失去了依法索要补偿的机会,因为劳动纠纷的诉讼期限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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