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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叉车工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多,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但签订了劳动合同,我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说我的基本工资是1900,工资条上是分开做的,“基本工资950,固定加班工资770,福利补贴180.”我上班平均每天都有10小时,平均一个月要上28天班,月底也没加班费,我想在辞职了,我想告公司。请问我的加班费能拿到吗?

从你所给的工资结构上看,已经包含了你的加班工资,而且计算也比较准确,因此你无法拿到额外的加班费了。既然你公司没帮你买社保,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让公司帮你补交并且支付补偿。追问

可是我的基本工资就事1900啊,他这样算不是什么也没给我吗

追答

劳动合同上明确1900是基本工资的话那还差不多,如果只是写工资,这很难办的。

追问

劳动合同上是750,

追答

那1900就是总工资,已经包括加班费了。事后没仔细看合同也是你的失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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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8
只要有证据,加班费能拿到
第2个回答  2011-09-18
在什么地方,750的工资符合最低标准 吗追问

安徽省芜湖市,我是叉车司机,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我也不清楚最低标准,公司和我签订的合同是单方面的合同,只有公司有我手里没合同,合同内的好多东西都不符合事实,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可不可以让公司赔我的3年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9-19
我和公司发生过两次劳动相关的问题,去申诉两次。最后处理结果让人不满意!
法律是法律,也要人来执行的!所以我转达劳动局的一句话:劳动局不是专门来为工作者“对付”公司的,它只是在中间起个调节的作用,在引发大的争议和社会影响时才作出个相对公平点方案!因为公司对当地的经济影响是直接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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