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由我们共同还贷,加上名字有影响吗?
我和父母已还了两年房贷,现在加上名字后,就由我和妻子共同还贷,加上名字有影响吗?
道理是这样,但对方不放心,坚持要加名字,并且只有这样,才能两人共同还贷。
追答有房子不喜欢对方了,还有什么用呢?最近的新婚姻法高院司法解释,说的清清楚楚了,首付是那个、或是父母给儿子(或是女儿)购的房产,还是儿子或是女儿的婚前财产,不管婚后是否共同还贷不还贷。你可去查一下,这样就只有一个协议就行了,你正符合这种情况。
追问加上名字,不是就意味着她有四分之一的权利吗,同时和司法解释说得情况不是也有了变化吗?
追答就是说没有那个必要了!法律明确了财产权。不放心就只要婚后写一个协议就行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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