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人介绍和我的老公认识结婚。他婚前隐瞒有过精神病,我们的婚姻有效吗?没领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他1997年犯病的,到现在一直都在吃药的。我们没领结婚证我们的婚姻有效吗?我们没小孩还也没有财产的。我可以选择离开吗?婚前他有送彩礼和聘金我要退还吗?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我要怎样才能可以结束喔的婚姻

当然可以。没领结婚证,在法律上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效的·不能算结婚。你们只是同居的关系。你可通过协商离开他,但是彩礼和聘金建议要还给他,免得以后再有麻烦。如果他不同意分开,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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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0
没有登记可以离婚 你可以提出离婚 不需要退还东西 因为婚前隐藏病情对你已经有伤害了
第2个回答  2010-06-10
没有结婚证也就是压根都没有结婚,彩礼和聘金退还给他就是了,这宗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3个回答  2010-06-10
你们属同居关系,你可以选择离婚,彩礼聘金男方要求退的可以退还
第4个回答  2010-06-10
因为隐瞒精神病史,应该属於无効婚姻,需要退还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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