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8年还差半年退伍的情况下选派到公司护院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03年单位给买的综合保险,06年买的社保,签订劳动合同,08年公司把我们丢到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至今,由于国企改革,后勤剥离,马上就没有岗位了,我在公司干了30年,能向公司要求什么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