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干了十几年,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如题所述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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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1
一次经济补偿(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用人单位在用第一年没有与你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补双倍工资,最11个月,还有就是平时加班费补偿,平时8小时以外加工时可以按每小班1.5倍的工资计算,双休日加班时,可以按平日工资2倍计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可以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付,还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购买在你工作年限内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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