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让学生们更多地了解自己的学习状态,烤得不好会因为面子上过不去而努力,考的好会为了更高的目标努力。
谈到不准公布学生成绩时,有人主张把学生成绩列为孩子的隐私权范围,认为公布成绩是侵犯隐私权行为。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法律规定应确定其监护人,通常在校外家长是监护人,在学校老师对他们有监护职责,老师和家长(监护人)对他们有知情权。如果把学生成绩列为隐私权加以保护,家长和教师就无法顺利地行使教育权。
在大陆,研究生答辩时,欢迎各多的同学、老师一起参加,而在香港,学生答辩时,除了答辩委员会和学生本人外,外人不得参加,因为他们认为答辩就是考试,过程、成绩属隐私。香港的中学也不会公布学生成绩,否则侵犯隐私保护条例。
当这个观念被绝大部分人接受时,就上升为法律。
我个人认为学生成绩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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