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如果没有学籍是参加不了高考的。
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考生不得持福州中考成绩,违规跨区域录取或私自就读于招生规定范围外的普通高中。违规接收学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将无法调取考生学籍档案,考生将无法建立高中学籍,所有后果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扩展资料
对于确因户籍及家庭地址迁移等原因,高中阶段拟赴异地就读的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以下3种方式接续高中学籍:
初三上学期结束前办理转学转出手续,到异地参加中考升学;初中毕业,在福州市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符合福州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条件,被福州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并到校报到注册、就读,之后按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到外地高中的转学手续。
初中毕业,参加异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符合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条件,被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后向原初中毕业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户口本、经录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中考成绩、录取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在全国学籍系统中通过招生功能调取学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