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过错,女方起诉离婚要求赔偿,但男方没有赔偿条件的,法院会按照女方要求判决赔偿吗?夫妻感情不和,但没有确凿的出轨证据。女方要求男方赔偿一万元精神损失费用等,和孩子每月500元生活费(协商孩子(4岁)跟女方)到18岁,但男方没有任何收入。
夫妻共同没有任何财产。男方愿意以5000元赔偿金给女方,另外给孩子的抚养费每月300元一年一次性3600元付给女方。但女方不同意,要求男方以一万元给赔偿,然后每月付费500元给孩子抚养费。男方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无力赔偿女方的要求。这样法院会怎么判
追答法院也要看男方的经济情况勺情调判,不会支持女方的一口价。
追问由于男方没有任何经济收入,那么南方的意思会被法院采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