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两人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当时是因为女方多次出轨行为,被男方知道后,恼羞成怒,打了女的,后来离婚了,最后又因为男的对女的还是放不下,毕竟十多年的感情,大女儿都十一岁了,于是他们,最后决定都自我改正,为了孩子,他们离婚了,但是他们还是住在一起。但是没过多久后,女的又多次在外乱搞,交男朋友,与男票约会,男方知道后大怒,再次动手打她,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能受法律保护吗?离婚了,怎么还可以住在一起,像夫妻一样,又在外面找别的男人,交男女朋友?
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是违法。
无论是修改前的婚姻法,还是修改后的婚姻法,都没有规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或者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扩展资料:
婚前同居到底是错是对不论,但有几点一定要考虑:
1、负担房租的经济能力
至于为什么把这点作为第一点来说呢,主要是因为这点很现实。两人之间不可能希望某一方完全承担租金的,毕竟现在的租金也不便宜,当把所有负担都推给一方的话,会容易承受不起压力的。
2、确认这个人对你感情
真心爱你的人选择与你同居,主要是为了能更方便地照顾你,两人之间也能有个照应。而虚情假意的人提出同居,无非就两点,一点是为了要你当免费保姆,还有一点就是便于得到性满足。
3、确认这个男人是否愿意承担生活家务
这点是已经同居后而后悔的女人经常吐槽的一点,就是自己的男友在同居之后家务活从来不做,洗碗、拖地这些事都得她自己做。每天下班都已经够累了,还得回同居的家里做饭打扫卫生,真的很心累。
4、确认两人是否做好情感磨合的准备了
要知道有许许多多的小问题,都会在同居之后暴露出来,因为同居生活就相当于展现了自己的生活习惯了。而且还有许许多多平时没见过的缺点与面目,例如同居之后才发现他特别邋遢,或者是一个喜欢热闹而另一个喜欢安静的环境差异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