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
2、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
3、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法院
判决书);
4、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
5、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
申请书;
6、、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
开户行、帐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
7、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
保险合同中,除被保险人之外。投保人、受益人,基于合法合理的理由,都是可以协议变更的。
如果变更为新的投保人。原来的保险合同保障的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原来合同没有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现在变更后也没有投保人豁免的责任。
但即使是这样,并不影响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可以协议添加投保人豁免。
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添加新的投保人豁免的责任。且投保人符合投保人豁免的条件(健康告知)。那么变更投保人之后的这份保单就可以添加投保人豁免。
此外顺带提一句,添加投保人豁免是要增加保费的。
在
犹豫期内可以退保不扣费,重新购买;
如果过了犹豫期,不可以变更投保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