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指文章和博学。从现有文献记载看,“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孔子《论语》中,则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学,被列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后来的《魏书·郑义传》这样说:“而羲第六,文学为优。”在这里,文学是指有文采的语言作品,即今天意义上的文学;同时,文学也指人的博学,即今天意义上的学识或学术,如哲学、历史、语言等。 可以看到,文学一词在中国出现,一开始就突出了“文采”含义。同时,文学从它被使用时起就具有了学识(博学)含义。 按照这种观点,凡是富于文采的作品和显示渊博学识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
从魏晋时代起,文学逐渐地将“博学”含义排除了出去,而专注于以富有文采的语言去表达情感。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较为狭窄的含义:文学是指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 在魏晋时期,具体说是在5世纪时,南朝宋文帝建立“四学”即“儒学”、“玄学”、“史学”和“文学”。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文学”开始从广义文学大家庭中分离出来,甩开非文学形态而独立发展,确立了自身的特殊性[1]。这种特殊性大致可以相当于今日的“语言性艺术”的内涵了,尽管当时并未使用“艺术”字样。这就是说,文学实际上被认为具有了语言性艺术的性质。 这样,可以理解文学的另一个内涵较为单一的含义:文学是指那些以表达情感为主并具有文采的语言作品。
在中国古代,文学一词的含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往往与学识、甚至所有语言性作品形成复杂的联系。它最初的“博学”含义并没有伴随它的“缘情”特点的突出而消退或消失,而是由于社会文化语境的特殊需要而时常复活,并且有时还占据主导地位。
从两汉时起,文学的“有文采的语言作品”和“博学”双重含义受到分解,人们开始把“文”与“学”、“文章”与“文学”区别开来,称今天意义上的文学为“文学”或“文章”,而称学术著作为“学”或“文学”。与此相应,在魏晋六朝时代,人们还提出了“文”与“笔”的区分。 到了唐、宋时期,“文”(文学)与“学”(学术)之间的分界逐渐地获得弥合,“文以载道”或“文以明道”的思想通行开来,广义文学观获得了进一步的具体化。韩愈倡导文学传达“道”或“古道”:“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辞。”[2]他反对过去那种一味注重“言辞”(相当于“文采”)的时风流弊,强调文学传达儒家“古道”。“读书以为学,缵言以为文,非以夸多而斗靡也。盖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耳。”[3]如果说“学”(学术)的目的是表述儒家之道,那么同样,“文”(文学)的目的也就是传达“理”――儒家之道的具体化形态。“文”与“学”正是在“道”的基点上统合为一体。柳宗元更直接地主张“文以明道”:“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于道不远矣。”[4]。他反思自己年轻时只重视言辞及文采的偏颇,认识到“文以明道”才是文学写作最重要的事。他指出:“余惧世之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不得由中庸以入尧舜之道。”[5]他坚持认为如果沉溺于“文采”就会阻碍通向“尧舜之道”。这样,从唐代起,文学中“言辞”及“文采”受到抑制而“明道”成为最高目标,这就为消除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分野铺平了“道”。正由于“道”的主宰作用,“文”与“学”在“道”的基点上重新消除了差异,“文章”与“博学”两义再度形成统合,从而“文学”又在新的语境中重新复活了先秦时代的原初含义。从此时起到清代,这种学术意义上的文学概念一直被沿用。 清末民初学者章炳麟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这种广义的文学观的一种极致。他坚持认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6]在他看来,“文学”一词应当具有如下含义:凡以文字形式显示在竹帛上的,就叫做“文”;而讨论“文”的规律和法则的,就叫做“文学”。这里不仅明确地沿用文学的文章和学术含义,而且使它无限地扩大到凡“著于竹帛”的一切文字形态。这意味着,人类创造的一切有文字记载的语言性符号都可以称为文学,从而使得文学成为包括文章和学术在内的一切文字(语言)作品的总称。凡是用语言(文字)制作成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这就几乎包括了人类创造的所有语言(文字)性符号:口头言语、文字以及它们所传达的诗歌、散文、小说、哲学、历史等作品。文学既可以指有文采的表情的语言性作品,即今日文学;也可以指传达消息的日常言谈、记事载言的史书、说理论事的学术著述等,即今日非文学。 这种包容一切的广义的文学含义,就与现代西方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语言性符号”(linguistic sign)一词相近了。这样,文学一词就是人的所有语言性符号行为及其作品的代名词了。 所以,文学在广义上泛指人类创造的一切语言性符号,包括今日的文学和非文学。
随着晚清以来西方学术分类机制的传入,中国逐渐地形成了如下现代文学术语:文学是一种语言性艺术。这一现代含义其实是来自现代西方的狭义文学观念与中国古代狭义文学观念在现代相互交汇的结果。可以说,西方文学观念为文学提供了现代学术分类机制,而中国古代狭义文学观念则为它设置了传统依据。当着西方“美的艺术”观念传入,中国魏晋以来的有文采的缘情性文学观念就被激活了,从而汇合成一种新的现代性文学观念。这种汇合点在于两方面:第一,西方的“美的艺术”中的形式美内涵与中国的“文采”得以对应起来;第二,西方的“美的艺术”中的表情性内涵与中国的“缘情”内涵相沟通。也就是说,来自西方的形式美和表情性观念与中国固有的文采和缘情性传统观念实现了现代跨文化汇通。因此,如果只看到西方影响而忽略中国古代自身的狭义文学观念传统的激活,是无法完整地把握现代文学含义的来由的。 这样,文学的现代含义是:文学是一种语言性艺术,是运用富有文采的语言去表情达意的艺术样式。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775001.html?si=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