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离婚诉讼中不想离婚的一方,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①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经调解无效。因此,原告起诉离婚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不能提供,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这一点对被告是很有利的。一般来讲,被告如果不存在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暴力等,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
②既然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被告不愿意离婚,被告可以有针对性地应诉,尽可能地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比如双方的夫妻生活一直很和谐、一直照顾对方及其家庭成员、承担家庭责任等等。
③作为不愿意离婚的被告,还希望以后有机会与妻子共度余生,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要立即并照顾到妻子的想法和感受,要留有余地,不能让矛盾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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