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太懂,答应协商一致离职,现在后悔了,是否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题所述

协商一致离职,只获得了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你要求企业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标准支付,以及你要求企业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否还能申请仲裁?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有两个前提,其一是否在仲裁时效内,其二是你和企业是否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中是否约定了相关条款?

假如你离职还不到一年(仲裁时效内),当时协商离职的时候,双方只是口头协商一致,没有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或者即使签了书面的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没有约定诸如“除上述所有款项外,某某某不再另行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经济性支付条件等”这类条款,你依然可以申请仲裁。

关于代通知金的仲裁申请,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法定的三种情况可以要求待通知金,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涉及到待通知金。

下面具体为你一一分析。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涉及到经济补偿金?

在回答协商一致离职,只获得了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能申请仲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涉及到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所有解除劳动合同方式中,最“和平”的一种方式,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同意,“和平”分手,你好、我好、大家好。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涉及到经济补偿金呢?这就要看是劳动关系中哪一方提出解除了。

情形一:企业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款法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向员工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同意解除后,企业必须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也很好理解,比如说企业和你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年的时候,企业提出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一下子没有了工作,还得另外去找工作,这期间生活开销怎么办?企业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金,可以帮助你度过这段时期。所谓补偿金,关键在于补偿两字。

情形二:员工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员工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俗地讲就是员工主动辞职,企业没有过错情况下,当然也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小结: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涉及经济补偿金,关键要看哪一方先提出解除,如果是企业方提出解除,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方提出解除,企业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是否能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要看两个前提是否满足?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有两个前提,其一是否在仲裁时效内,其二是你和企业是否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中是否约定了相关条款?

(1)前提一:是否在仲裁时效内?

发生了劳动纠纷,员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时间上的规定,即仲裁时效,简单点说就是在什么时间段内可以去申请仲裁,超过这个时间段就不能再申请仲裁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超出这个时间,就不能再申请仲裁了,但是一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即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

仲裁时效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时效,一般时效的起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一种是特殊时效,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仲裁时效属于一般时效还是特殊时效呢?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很多地方认为应遵循特殊时效,也就是从离职日开始算起一年内有效(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

你协商一致离职了,现在后悔了,就要看你离职多久了,假设你去年10月20日离职,那么在今年10月19日之前,你都可以申请仲裁,因为没有过仲裁时效。

(2)前提二:是否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中是否约定了相关条款?

仲裁时效没过,是否就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仲裁了?不,还要看第二个前提,你和企业是否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中是否约定了相关条款?分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口头协商一致解除

企业向你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了,但这个协商解除一致,就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种情况下,你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有人会说这样做不道德,我个人认为这没有上升到个人诚信问题,因为员工要求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一年支付一个月,超出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按照这个标准,你工作4年6个月,可以得到5个月的经济补偿,现在只得到了一个月,当然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余下4个月的。

情况二: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但协议书中没有约定相关条款

一般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会和员工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一些必要的条款,表明双方按照约定执行,以后两清了,但是有部分企业管理细节没有做到位,协议书中没有约定相关条款。

怎么理解相关条款呢?

比如说企业如果没有在协议书中约定诸如,“除上述约定外,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年休假折薪、经济补偿金、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等)已全部结清,至此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今后双方一切无涉。”

协议书中缺了类似上述的条款,你依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余下的经济补偿金,你依然可以行使你的法定权益。

情况三: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了相关条款

第三种情况是企业和你签订了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中也规定了上述提到的类似条款,你签名了,表明你经过思虑,认可以及确认协议书中的条款,也就说明你放弃了你的权益,你再申请仲裁,得不到仲裁机构的支持。

这类书面的协议,条款约定明确,双方签字,一式二份,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小结:若要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仲裁,首先没有过仲裁时效,其次只是口头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签订了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协议书,协议书中没有约定相关条款。


是否能申请代通知金的仲裁,要看法定情形是否符合?

很多人认为,企业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雇员工,需要向员工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知金,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并不是所有的解除劳动合同都规定企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没有提前通知,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劳动法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呢?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医疗期满……

(二)……不能胜任工作……

(三)……(即情势变更)

法律明确规定了是这三种情况,显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在这三种情况之内。你若向仲裁机构申请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得不到仲裁庭的支持的。

小结:代通知金法定的情形有三种,协商一致解除没有涉及到企业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当然就没有代通金了。

结语

能不能再申请经济补偿金的仲裁,就要看有没有超出仲裁时效,还要看有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书,协议书上有没有相关条款?至于代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仲裁庭也不会支持。

另外要说的是对于员工方来说,如果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谈之前,需要了解下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至少不会吃亏。对于企业方来说,管理细节做到位,相关的流程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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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24
不能了。你已经协商离职了,这个时候离职证明已发,公司也做了结算,你和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这时候已经没有权利要求经济赔偿了。
第2个回答  2020-09-22
来不及了。除非单位做违法的事,你可以想办法去劳动仲裁去投诉,现在已经签了辞职报告,并且已经辞职了,再要求赔偿金是不可能的了。
第3个回答  2020-09-22
我觉得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了,因为你已经和公司协商一致离职了。

由于不太懂,答应协商一致离职,现在后悔了,是否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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