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另一方是否还可以用他本人

我在婚前以我自己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目前还在还贷中,而她无购房。我们打算明年结婚,想用她的公积金再以我们2人的名义购买第二套房产,不知有没有相关政策不许的?请专业人士解答!

你好,我是北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我来回答您。首先我不清楚您是不是在北京,各地政策有一定偏差的,但是按照一般的政策性理解,很遗憾的告诉您,您和您的爱人爱婚后是没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因为婚后购房按照国家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作为共有权人的您有一套公积金在进行还贷,说明有负债,那么是不允许贷公积金的,您只能做商贷,婚后无论在购房合同上填写一个人或两个人都无法通过申请的。当然,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让你爱人在婚前用她的名义进行公积金贷款,这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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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1
不能。只能用她的名义以公积金买房。但是不能加你的名字。
只能等你们结婚后把房子改成共同财产。
你两现在不算一家,属于相互独立的
第2个回答  2009-09-01
只能以她的名义购买。
第3个回答  2009-09-01
没还清前面的,就不能用公积金再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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