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8-14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可以,只要你能提供证明你和此家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行,譬如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
你可以得到08年元旦后第2个月开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补齐你工作期间的社保。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
申诉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17
你可以以单位违法不签合同和不为你缴纳保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以下经济补偿金:
1.08年前部分从入职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1个月工资)
2.08年后部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2个月工资)
3.违法不签合同,从08年2-12月每月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
4.要求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个人部分要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