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没买社保,公司给我买了意外保险,有几个月的工资签收单复印件,有领导签字,但是没盖公章;还有员工入职申请表复印件,没有领导签字也没有盖公章;公司给我印有名片;还有报账单复印件;有证人,不过已经离职了;请问这些可以作为我在公司上班的证据吗?胜算有多大?大概能赔我多少钱?
听说诉讼时效为1年,我从进公司到现在已经过了1年了,是不是不能申请仲裁了?
那我跟客户签的合同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上边有公司公章和我的签名
追答可以,证据是越充分越好的。
可是我听人说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申请仲裁了,我已经过了1年了,还有,我自己主动辞职的话有影响吗
追答辞职后过了一年,就不能告了